根据苏大医【2016】3号“关于印发《本科生“课外研学学分”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2023年苏州医学院开放2项“课外研学学分”课程修读申请项目,参与教师科研、暑期专业实践。具体申请事项如下:
1、学生自主联系教师和实习单位,经实习单位和教师同意后,填写苏州医学院“课外研学学分”申请表。6月24日前将表格交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高利娟老师进行报名,换取专业实践或参与教师科研记录本。
2、学生需暑期参与专业实践或参与教师科研活动。暑期专业实践要求连续专业实践30天,参与教师科研要求累计36天(每天不少于2小时)。
3、9月20日前学生向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高利娟老师提交暑期专业实践、参与教师科研活动相关材料。材料要求如下:
专业实践:提供由带教教师签字、单位盖章的专业实践记录以及1篇不少于3000字的相关研学报告(论文形式,附查重查新结论,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20%”)。
参与教师科研:提供由指导教师签字、学院盖章的科研实践记录以及1篇不少于3000字的相关研学报告(论文形式,附查重查新结论,检测结果“总文字复制比≦20%”)。
4、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打分。
5、成绩合格的学生选修2023-2024(2)学期下列课程中的一门课程。跨专业选修课程《课外研学(三)》、《课外研学(四)》,专业选修课程《课外研学(一)》、《课外研学(二)》。2023-2024(2)学期结束教育教学办公室录入成绩。
苏州医学院教育教学办公室
2023年6月7日
附件1:苏大医[2016]3号关于课外研学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