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办公室(中心)、科研机构和附属医院:
为庆祝第40个教师节,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教书育人岗位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和学校有关通知精神,现就组织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一)推荐范围
苏州市优秀教师的推荐范围为我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必须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并承担一定教学工作量。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的推荐范围为我校在职在岗管理人员。
曾获评设区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本次评选推荐。
(二)推荐名额
学校可推荐12名苏州市优秀教师候选人和1~2名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
各单位可推荐优秀教师候选人不超过1名;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不超过1名。
推荐人选在同一评选认定年度内只能申报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中的一类。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苏州市优秀教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自觉弘扬教育家精神,模范履行教师职责,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行为世范,教书育人业绩突出,深受广大师生尊敬和爱戴,从事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2.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课程教学与思想政治教育同向同行;
3.坚守教育教学一线,模范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4.积极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因材施教、关爱学生,在人才培养等方面成绩显著;
5.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推进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二)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自觉弘扬教育家精神,模范履行工作职责,爱岗敬业、无私奉献,为人师表、行为世范,教书育人业绩突出,深受广大师生尊敬和爱戴,从事教育工作5年及以上,近5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且至少有1次为优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传播优秀文化,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加强安全防范,秉持公平诚信,坚守廉洁自律,规范从教行为;
2.重视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注重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推动思政课程向课程思政转变;
3.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大胆探索教育教学改革,积极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
4.工作作风优良,工作业绩突出,甘于奉献,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望;
5.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本单位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三、推荐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遴选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等方式做好遴选推荐工作。要严把政治关、师德关,将模范践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作为基本要求,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要对推荐人选的基本信息、简历、成果、荣誉、事迹等严格把关,核实内容真实性。要向长期坚持在教育教学一线的教师倾斜,切实评选出深受学生爱戴、群众公认,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的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二)请各单位于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17:00前将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打包后发送至邮箱djy@suda.edu.cn,纸质版报送至组织人事办公室(炳麟图书馆832),逾期不再受理,敬请谅解。
1.《苏州市优秀教师申报表》《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附件1、2),在“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一栏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
2.《苏州市优秀教师登记册》《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登记册》(附件3)。
未尽事宜,请联系组织人事办公室,联系人:张骏、戴建英,联系电话:65884028。
苏州医学院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4年6月25日